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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居不萬歲 文╱LAKIKI

常常聽很多人說,要徹底了解一個人,最好婚前同居,
降子就可以知道這個人的全貌。

聽起來似乎很有道理,
但是其實這背後隱藏著一個很大的危機,
那就是男人通常都不跟同居的女人結婚。
(我要強調,這是比例上的問題,當然也有例外。)

因為如果男人確定妳是他的女人就會求婚了,
而不是要求同居。

為什麼我反對同居呢?!

那可要從很根本的問題談起,話說男女本來就有別,
天性上女人就是比較願意犧牲的那方(當然也有例外,我講的是天性)。

從以前的家庭是男主外,女主內;
到現代社會演變成雙薪的趨勢,
即使如此,女人的付出絕對比男人多。

所以囉,如果婚前就同居的話,等於還沒結婚就開始過婚姻生活,
LAKIKI覺得這是得不償失的行為。

加上大部分的男人都有惰性(應該說只要是人都有惰性),
如果結婚前女人就願意好好的照顧整個家,打掃煮飯上床都一起來,
男人可以沒有那張紙的約束卻享有婚姻的權利,
試問?誰要結婚阿?!
我是男人我也不要結婚阿。

除了上述現實的問題外,
另外一個原因就是,LAKIKI我超級愛好自由!

老娘才不想在自己獨有的空間中,
隨時隨地的有著另外一個人的存在。

如果是結婚的話那當然另當別論囉,
我們也應該要好好地調適自己的心情去適應對方。
但是沒結婚前,
何苦把自己綁在男人身邊還要做牛做馬的為他們服務呢?!

不過LAKIKI絕對贊成婚前旅行,
因為不需要同居,只要出去一段長時間的旅行,
聰明的女人就可以看出男人的本性啦,
根本不需要同居後去完全了解一個男人。

所謂的請神容易送神難,
萬一同居後發現彼此不適合一起生活,
而男人還死賴著不搬走的話,可是自己找麻煩呢!

所以囉,偶爾到男人家過夜,或者偶爾幫他們煮一頓飯,
男人們會特別的珍惜與感謝我們,
但是如果是天天過夜,或者天天煮飯的話,
萬一哪天不煮的時候,男人可能還會問為什麼呢?!

寫了這麼多,
最後就是要告訴各位姐妹們,千萬別阿呆啦,
可以住在隔壁,也千萬不要同居!
同居真的不是好事,因為同居不萬歲阿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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